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發行審核委員會于6月23日召開2008年第89次發行審核委員會工作會議,審核通過了浙江富春江水電設備股份有限公司首發事宜。
本集團杭州辦公室受聘擔任其發行人律師,承辦律師為本集團合伙人沈田豐律師。
浙江富春江水電設備股份有限公司2007年8月,采取發起設立方式創立股份公司,是目前中國最大的高科技民營大中型水電設備專業制造商,2006年被認定為中國工業行業排頭兵企業、浙江省高新技術企業。
目前,浙富已形成以燈泡貫流機組、軸流轉槳機組、混流機組等多種類型在內的高端技術產品。其技術性能指標均達到國際一流水準,在國內處于領先地位,在全面承繼技術的基礎上,通過引進、消化、吸收和創新,公司對眾多機組進行了優化,從而使機組運行更安全可靠、穩定性更強。是中國最具競爭力的大中型水電設備制造企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