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9月23日,云南省第十四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五次會議審議并通過《云南省瀘沽湖保護條例》《云南省程海保護條例》(以下簡稱“兩湖條例”),并于同日通過云南省人大官方網站向社會公布,自2023年12月1日起施行。兩湖條例是國浩昆明受瀘沽湖管理局和永勝縣司法局委托,同時啟動并起草完成的兩個高原湖泊保護立法項目。
國浩昆明接受委托后,針對兩湖條例的修訂工作成立了項目團隊,并以解決實際問題為導向,以立實用的、管用的、好用的法為原則,在充分走訪調研的基礎上形成條例草案建議稿,后多次向市縣兩級相關行政主管部門、法律專家及利益相關群體征求意見并反復修改完善,通過專家論證、風險評估、合法性審查等法定程序后形成最終送審稿并經審議通過。
瀘沽湖和程海均是云南省九大高原湖泊。瀘沽湖素有“高原明珠”之稱,被當地摩梭人奉為“母親湖”,系云南省省級自然保護區和省級重要濕地。程海是金沙江流域湖泊,位于云貴高原金沙江中段,是世界上唯一僅存天然生長螺旋藻的湖泊。兩湖條例的制定,對加強云南省內湖泊保護和管理,推進生態文明建設具有極其重要的意義。
國浩昆明合伙人楊繼軍、張立超,律師古心沺組成項目團隊,為本次項目提供了全方位、高質量的法律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