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在浙江省首次以公告形式在全省范圍內選聘破產管理人的招標活動中,國浩杭州辦公室以其豐富的破產管理人經驗一舉中標。以下是相關報道。
銀象公司破產管理人全省招標
此舉在省內尚屬首例
本報訊(通訊員趙明星)5月22日上午,浙江銀象生物工程有限公司破產案件管理人選定競投會在天臺法院舉行,這種以公告形式在全省范圍內通過競爭擇優選取破產管理人,在浙江省尚屬首例。
破產管理人,是指破產宣告后,在法院的指導和監督之下全面接管破產財產并負責對其進行保管、清理、估價、處理和分配的專門機構,一般由會計師事務所或者律師事務所擔任。銀象公司曾是天臺縣一家專業生產生物防腐劑的重點骨干企業,屬全國食品防腐劑生產的龍頭企業,國內市場占有率一度達70%,企業曾榮獲國家科技進步二等獎等多項國家級獎項。近幾年來該公司因經營不善,導致倒閉。公司及其法人代表沈顏新個人名義向各地金融機構借款近1億元,向社會不特定人集資高達6億多元,涉及社會債權人300多人,分布全國各地。因涉及面廣,資產處置難度大,法律關系復雜。目前銀象公司的資產已變現,約有1.5億元人民幣存放在指定賬戶。銀象公司于2012年3月向天臺縣人民法院申請破產。
按照相關規定,臺州市企業破產管理人應在臺州市內列入名冊的2家公司選定,并且由臺州中級法院采用抽簽、搖號、輪候等公開方式選取。天臺法院考慮到銀象公司破產案件處置必須選取綜合實力強、工作經驗豐富、管理費用低廉的資產管理人來高效開展工作,但從臺州市名冊的2家公司業績看,由他們來擔任這一破產案件的資產管理人令人擔憂。故在縣委縣政府的支持下,天臺法院主動向上級法院報告,請求準許以公告方式面向全省名冊內的機構進行招標,在全省范圍內通過競爭擇優選取破產管理人。
此次競爭有來自杭州、寧波、溫州等全省各地的9家公司參與投標,由臺州中級法院及天臺法院相關工作人員共同組成的評審委員會從機構規模、從業經驗、制作的管理方案及所投報酬合理性進行綜合打分,最終確定銀象公司的破產管理人為國浩律師集團(杭州)事務所。該破產管理人將駐天臺縣全日制辦公,按時完成破產清算的相關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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