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烏夢達/新華社2012-02-16
蘋果公司最近在中國大陸的日子有點難過:由于涉嫌在中國大陸范圍內使用iPad商標侵權,蘋果產品已被多地工商部門查處。
2月14日晚,蘋果發布聲明稱唯冠拒絕履行協議,申訴已獲香港法院支持,而此前深圳中級法院一審判決蘋果敗訴。記者對此進行了調查。
兩年商標戰涉及金額巨大
蘋果與唯冠的商標之戰已持續近兩年,雙方都堅稱持有iPad商標。蘋果指責深圳唯冠不履約,我買了商標你不轉讓,唯冠則表示雙方買賣根本沒談成。
記者了解到,深圳唯冠和臺灣唯冠電子股份有限公司分別是香港上市公司唯冠國際控股有限公司在中國大陸和臺灣的子公司。其中,深圳唯冠2001年在中國工商行政管理總局商標局獲得“iPad”商標的注冊。而蘋果通過其中介、英國ip公司在2009年底與唯冠電子股份有限公司以3.5萬英鎊的價格簽署了包括“iPad”在內的全球商標轉讓協議。
在蘋果看來,既然已經購買了唯冠的全球商標,自然包括中國大陸;然而,深圳唯冠認為,深圳唯冠和臺灣唯冠是獨立的法人主體,誰也無權處置別人的商標。
2010年4月,深圳唯冠和蘋果曾就商標轉讓進行談判,但并未達成一致。此后,蘋果公司率先向深圳市中級法院起訴,要求深圳唯冠公司執行商標轉讓協議。2011年底,深圳市中級法院一審駁回蘋果起訴。
蘋果公司不服,已向廣東省高級法院提出上訴。但部分業內人士分析,由于最早簽訂的商標轉讓協議中存在漏洞,無法證明協議與深圳唯冠公司的關聯,其翻案的可能性不大。
一審判決后,本來是被告的深圳唯冠立時變為主動,除了在法律層面繼續與蘋果訴訟之外,還采取了聲勢浩大的行政維權行動,20多個地區工商部門的介入查處讓蘋果如今處境艱難。
深圳唯冠公司的代理律師謝湘輝(國浩律師事務所合伙人)透露,“由于蘋果近兩年涉嫌非法使用iPad商標并獲取巨大利益”,現在的賠償數額“可能非常巨大”。對網上流傳的唯冠要求索賠100億人民幣或者20億美元的說法,謝湘輝表示,具體數額不好說,要等法院的判決結果。
一堂生動的“知識產權課”
一些業內人士分析,如果二審蘋果繼續敗訴,可能面臨的三種結果:一是與唯冠達成和解,但預計金額巨大;二是更換商標,但很可能面臨唯冠后續的訴訟,要求其賠償過去兩年的侵權損失;最后,理論上還有iPad產品退出大陸市場的可能。
長期從事知識產權訴訟的深圳隆安律師事務所李曉寧律師表示,雖然訴訟未結束,但此事很可能成為國內知識產權訴訟中的“里程碑事件”。他表示,就這一案例而言,最大的警示在于商標轉讓中的交易方,一定要弄清楚相近、相同的商標,避免糾紛,更要弄清楚交易另一方是不是真正、完整的知識產權人。
事實上,這場糾紛也給國內不少中小企業上了一堂生動的“知識產權課”。李曉寧表示,從過去自己代理的不少知識產權訴訟中,很多國內企業、尤其是中小型企業對知識產權不當回事,認為商標就是公司的一個簡單商品,但這一事件中iPad商標就關聯了巨大利益,這也會對促進企業主動維護商標、產品等知識產權帶來積極影響。
一些業內人士分析,唯冠和蘋果的商標之戰,雖然雙方體量不同,但說明無論是小公司還是世界市值第一的企業,在知識產權的游戲規則面前,都沒有法律豁免權。這一事件,警醒了企業對知識產權需永存敬畏之心,然而商標要依靠商品才有靈魂,希望國內企業除了在知識產權上寸土必爭外,更要在文化內涵和產品創新上做足功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