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 周柏伊/新聞晚報2009-9-9
晚報訊 日前,國浩律師集團事務所發布了2008年度社會責任報告,這在國內律師事務所中尚屬首例。該報告系統反映了國浩律師集團事務所2008年在提高治理水平,為構建和諧社會、推進經濟社會可持續發展、保護自然環境等方面所做的法律服務工作,以及對客戶、對監管機構、對員工等相關方積極承擔相應社會責任的表現。
在專業領域內,國浩律師結合專業所長參與重大事項的改革,國浩上海辦公室在2008年全方位參與上海國企重大資產重組項目。結合代理企業實施排污權交易的實踐,集團合伙人呂紅兵律師和劉維律師撰寫 《建立上海環境交易所的設想》一文,取得了很大的社會反響,并作為“社情民意”向上海市政協提交。很快,上海與北京同時于2008年8月5日分別成立了上海環境能源交易所和北京環境交易所。
國浩在金融危機背景下,努力擴大就業機會。上海辦公室被共青團上海市委員會、上海市司法局和上海市律師協會指定為青年就業創業見習基地。
國浩還熱心社會公益事業。2008年四川“5·12”大地震發生后,國浩律師集團事務所在第一時間倡導全體員工積極捐款,將55萬元款項委托成都辦公室送交成都市慈善總會,這是國內律師事務所最早的一筆較大捐款。
國浩律師集團事務所是中國最大的跨地域合伙制律師事務所之一。其在北京、上海、深圳、杭州、廣州、昆明、天津、成都、寧波、福州設置執業機構,在香港設有分所,并在北京設立國浩銳思知識產權代理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