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2日,本集團合伙人馬東曉律師接收《法制晚報》采訪,就2005年齊秦北京個人演唱會期間,活動承辦方承諾歌迷購買齊秦個性化郵票并附贈齊秦個唱花絮光盤,但卻沒有在指定日期內向購買者提供光盤事宜,發表了律師意見。報道如下:
昨天,記者接到齊秦歌迷會北京分會長嘟嘟的電話,她說在參加齊秦2005年個唱時,她花費3800元購買10套齊秦個性化郵票,但承辦單位思丹普文化公司違約,并沒有在指定日期內送給購買者齊秦個唱花絮光盤。
嘟嘟回憶道:“我們當時買了郵票,承辦方說齊秦個唱花絮光盤要在今年2月才可以給我們,需要大家等?!?/DIV>
“到了今年2月,他們又說推后了。直到最近,他們又說沒有光盤了?!编洁秸f。
嘟嘟表示,自己和許多歌迷都很憤怒?!耙驗榭紤]到有小哥演出花絮和片段,才買的。而且這個價格也不便宜,如果沒有光盤很可能我們就不買了。”她說。
“我的好多朋友在外地,因為想領光盤,就按承辦方的要求把郵折郵寄回來,但是現在既沒有光盤,也不給退款,弄得大家很有意見。”嘟嘟說。
“我們想討個說法,但是他們也不回應?!编洁綒鈶嵉卣f。
承辦方說法:受意外事件影響
“有的歌迷可能沒有光盤也愿意買郵票;有的歌迷可能就不愿意了,要退郵票,我們也給他們退了?!背修k方思丹普公司的佟先生就此事接受記者采訪時說。
佟先生解釋說,因為齊秦去年的個唱發生意外,影響了光盤的制作。隨后,他又說,曾對歌迷解釋過,因齊秦演出花絮光盤屬于郵票隨贈品,因此如果沒有此光盤也不屬于違約。
律師說法:歌迷有權索賠
今天上午8時,記者就此事采訪了國浩律師集團的律師馬東曉,他表示歌迷有權索賠。
馬律師解釋說,歌迷付款時,雙方就構成合同關系。
“齊秦個唱出現意外并不能成為不制作光盤的理由。光盤即便屬于隨贈品,也一樣屬于消費者即歌迷們購買的郵票內容,因此承辦方不能推卸其違約責任?!瘪R律師說。(記者 屈晶/法制晚報2006-12-12)